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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惠济区检察院创新“四项机制”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表时间:2024-09-24 14:16 今年以来,郑州市惠济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完善党建与业务融合“四项机制”,在法治轨道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信访案件。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14件148人,检察长接访22次,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7件,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5件、刑事申诉案件1件,办理阻权案件1件,组织公开听证1件,司法救助5件5人,发放救助金3.25万元。《“模块拼图工作法”精准支持起诉助讨薪》经验做法被郑州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加强政治建设,落实“首办+集约”包案机制,强化信访案件办理 坚持将抓实政治建设作为促进融合的首要“发力点”,牢牢把准检察履职正确方向。一是从政治上着眼,增强做好信访自觉性。坚持党建引领,实行院党组首办责任制,以党员领导干部接访为主线,推动跨部门业务集约化办理。二是从制度上保障,确保党员干部冲在前。建立完善领导办信制度、新进人员参与信访接待制度、新任职人员控申岗位锻炼等机制。延伸领导包案范围,将“三类”首次信访案件扩展至涉民营企业、涉就业、食药、社保、住房、养老金和环保等六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做到院领导带头接待、带头研究、带头协调,推动法治化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三是从执行上破题,提升机制落实引导力。大力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结合领导包案、接访情况和分管业务,建立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等工作机制,推进领导干部带头“接”、主动“约”、定期“下”,切实把践行党的初心使命落实到具体的民生实事上。如办理的李某某申请民事监督案,该案系巨额民事债务纠纷所致。信访人李某某不服判决,长期向法院申诉无果。为预防矛盾累积、信访上行,该案包案院领导在审阅全案卷宗基础上,召集相关办案检察官共同研究,专门制定化解方案,深入基层走访当事人,提出再审建议,最终法院再审改判,解决了当事人历经十三年长期未决的信访积案。该院连续多年保持无赴省进京涉检信访案事件发生。 狠抓作风建设,打造“听证+感化”处理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坚持把“从政治上看”融入检察听证全过程,站位“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高度,把司法为民、公平公正作为听证的根本遵循。一是讲好特色党课,增强服务群众的政治自觉。深入开展“领导上讲台”“书记讲党课”活动,不断加强检察人员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二是建好制度规范,增强矛盾化解的长效机制。发挥党员攻坚作用,完善服务联系企业、走访座谈代表委员等多项工作机制,修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办法,打造“民心工程”做好群众工作。三是做好后半篇文章,增强检察听证的实际效果。坚持领导带头示范、“能听尽听”原则,以“心系群众、如我在诉;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为理念,探索推进疑难复杂率先听、未解矛盾用心听、民生案件主动听、专业问题借智听、监督事项依法听“五听”工作法,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司法办案目的。如办理的郭某某申诉重婚案,当事人因不服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涉嫌重婚作出的存疑不捕决定而提出申诉,该院领导主持听证,既对其诉求和法律疑惑耐心“讲法理”,又从生活工作的境遇出发“讲情理”,深入细致的释法说理、答疑解惑,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有效传递检察为民办实事的力度与温度。控告申诉办案团队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司法+社会”协同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坚持将组织引领作为促进融合的基础性工程,把组织建设内嵌于涉检信访业务工作,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红色引擎”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机关党建与涉检信访业务深度融合、良性互动。一是建强战斗堡垒。坚持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一肩挑”,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立“先锋岗”,推动党建工作与信访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二是发挥模范作用。选派三名年轻党员干警主动融入党建引领网格化基层社会治理,与村委会、志愿者等社会组织等建立合作体系,通过开展“支部联建、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等活动,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群众依法信访、理性维权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依法依规理性信访。三是探索新型模式。探索建立将司法调解引入检察办案,在花园口镇设立工作室,通过高效“检调对接”,聘请18 名“法律明白人”作为涉法涉诉信访矛盾调解员,借助“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通过新型智慧城市运行中心、网格化管理、人民调解员“三联”模式,实现在检察环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最佳效果,使人民群众成为基层治理的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 创新制度建设,构建“检察+慈善”救助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树牢宗旨意识。坚持“支部先导、党员先行”,以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用心用情完成每一个诉求,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二是强化机制创新。与区慈善总会会签《惠济区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合作协议书》和《惠济区司法救助慈善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检察+慈善”司法救助机制,深化“惠检融心”检察品牌建设。三是深化品牌带动。通过联合慈善总会组织企业家“爱心捐助”、在“公益宝”平台首创众筹“惠检融心”司法救助项目,拓展司法救助资金来源,全力以赴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如在办理张某海因被长期欠薪纠纷信访案过程中,针对当事人被拖欠数额较大工资、给付遥遥无期、家中又有老人和孩子需赡养抚养却无以为继等情况,该院及时启动慈善救助机制,应急解忧纾困,2天内将救助款项送至当事人,并通过民事支持起诉为其讨回剩余的应得薪酬。结合办案撰写的《张某海与杨某卫等劳动报酬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检察听证案》被省院选为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