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贷款还要刷流水?小心掉入“陷阱”

发表时间:2024-12-27 10:30

“刷流水、办贷款、秒放款,......”当你看到这样的贷款广告时一定要小心,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阱”。请看武陟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李某、张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二人密谋后,由被告人李某使用张某实名认证的微信号在朋友圈、微友圈发送虚假贷款广告,并添加有意贷款的客户,后以贷款需刷流水为由,让赵某某等三人持本人银行卡到李某“上线”提前约定的地点,与李某“上线”安排的程某某(已判处刑罚)等人见面,程某某等人冒充贷款工作人员使用赵某某等三人的银行卡在网上转移电信诈骗犯罪资金。涉案银行卡共计4张,转移支付违法犯罪资金共计340255元。被告人李某、张某从中获利共计36043元,其中李某从中获利26043元、张某从中获利10000元。

法院判决

武陟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张某在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本案系共同故意犯罪,李某系主犯,张某系从犯。综合两名被告人认罪认罚、退出违法所得等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等规定,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对李某、张某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

刷流水办理贷款、“黑户”办理贷款、免费提供包装服务办理贷款均不可信!一旦银行卡、手机卡流入诈骗分子手中,将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犯罪工具,最后不仅无法获得贷款,还会涉嫌违法犯罪。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凡是网络贷款,对方要求先交钱、做任务、提供银行卡、电话卡的,大家一定要小心谨慎,仔细甄别,切勿掉进“陷阱”,得不偿失!

分享到: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nfzgcw@163.com    联系电话:0371—57071957